因违纪被辞退纠纷案
作者:书籍 来源:《人力资源法律全书》 日期:2020-12-23 浏览
      杜某是某市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流水线上的员工,因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。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,杜某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,致整条生产线停工1
天,单位无法按时交货,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。企业当即决定辞退并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关系。杜某不服,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,要求恢复劳动关系。仲裁过程中,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《员工手册》。该《员工手册》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据经引有
规定了“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,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“严重”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,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。最后,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杜某的请求。该案例以企业胜诉告终,原因在于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。案例中,该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对于违纪行为的“严重”标准作出了界定,杜某破坏生产设备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企业预先规定的“严重”标准,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。根据法律规定,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,是可以立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。因此,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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